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三色笔记:劳动合同法律)-欧洲杯投注官网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1448 时间:2024-04-17
第八章 劳动合同法律
本章主要变化
1、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删除了“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相关内容;
2、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的表述中,将“劳动鉴定委员会”改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第 一 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者 | 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 |
用人单位 |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 物 |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 自“用工之日”起 | |
书面劳动合同 | 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 |
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订 | ①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
满1年未签订 | ①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1个月) | |
②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 与劳动者补订 |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
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
用人单位可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 ||
劳动合同效力 | 生效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
无效情形 |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 |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
劳动合同效力 | 无效的法律后果 | ①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
③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
④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2、 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试用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3、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 连续订立2次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4、年休假(带薪)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
带薪年休假的适用 | 累计工作年限 | 年休假 | 不享受 |
满1年不满10年 | 5天 |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 |
满10年不满20年 | 10天 | 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 |
满20年 | 15天 | 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
5、劳动报酬
工资的发放 | 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 |
约定支付日期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
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 ||
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者某项具体工作,应按有关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 | ||
加班工资 | 工作日加班 | 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
休息日加班 | 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 |
法定休假日加班 | 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6、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 |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 试用期≤1个月 | |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 试用期≤2个月 | |
劳动合同期限≥3年 | 试用期≤6个月 |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7、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
违约金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 差旅费) | |
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支付违约金 | |
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8、竟业限制
(1)适用对象: 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2年”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 | 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②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
法定解除 |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 | 包括但不限于: ①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等(用人单位有过错) | |
劳动者不需通知即可解除 |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太过分) | |
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解除 | 包括但不限于: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 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劳动者有过错) | |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 | 包括但不限于: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提前30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 |
经济性裁员解除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 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2、 经济补偿
(1)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针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劳动者无过错。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支付 |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 × |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即时解除 | √ | |
用人单位随时通知 | × | |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裁员解除 | √ | |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 ||
工作年限的确定 |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2) 违约金, 是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3) 赔偿金,是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象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规定及 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 加班费 |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
逾期不支付,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
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 | 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四、 集体合同
1、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的订立
(1)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2)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3)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4)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五、 劳务派遣
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
适用范围 | 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
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 |
用人单位 | ①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②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 |
③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 |
④按 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
⑤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
用工单位 | ①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②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 |
③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
劳动者 | ①同工同酬 |
②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六、 劳动争议的解决
解决方式 | 协商和解 | |
调解 | ||
劳动仲裁 | 不要求达成仲裁协议, 一般不是一裁终局,不收费 | |
劳动诉讼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审) | |
劳动仲裁 | 仲裁时效 | (1)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
公开仲裁制度: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相关当事人书面申请,应当不公开审 理 | ||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 ||
仲裁庭裁决自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 ||
仲裁裁决 | 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 |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
裁决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
对终局裁决不服,用人单位不能提起劳动诉讼,但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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